贵州听威律师事务所

赵运熹律师:18786619611

网站首页

最新动态

案件代理

法律顾问

案例分享

法律新闻

律师团队

关于我们

联系我们

您当前的位置在: 主页 > 案例分享 >


动态新闻
  • 中纪委一天打“四虎”!四名省部级干部被通报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7

  • 江苏某银行申请执行监督案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6

  • “杭州杀妻案”被告人许国利已提起上诉,一审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3

  • 土地确权纠纷政策规定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2

  • 阿里公布员工遭侵害事件处理决定!遇“性骚扰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0

  • 案例分享
  • 明知犯罪助转账 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24

  • 债权人已经按照约定给付了借款,债务人应当及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23

  • 唐某三人诉俞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20

  • 刘某芽赡养纠纷案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9

  •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获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7

  • 法律新闻
  • 为人民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法治保障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23

  • 个人信息保护法:构建以“告知-同意”为核心的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23

  • 诉讼离婚过错方财产是怎么分割的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20

  • 我国立法防止未成年人遭受黑恶势力侵害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9

  • 残疾孩子不抚养什么罪?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18

  • 债权人已经按照约定给付了借款,债务人应当及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8-23 16:12

      债权人已经按照约定给付了借款,债务人应当及时偿还借款,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

      基本案情:刘某系某纺织厂退休职工。2017年4月,刘某经左某指示,与杨某签订了《借款合同》,约定:刘某向杨某借款210万元,借款期限为1年,月利率为2%。同日,杨某通过银行向刘某转账给付了借款。刘某不能及时偿还借款,杨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,刘某名下房屋被查封。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刘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。刘某到庭陈述,出借款项实际由左某支配使用,借款人实为案外人左某。因左某名下没有房产,所以由刘某出面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借款合同。按照刘某与左某约定,左某每月给付刘某1500元生活费,左某负责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。所以,刘某认为应当由左某承担还款责任。

      裁判结果:刘某与杨某签订了《借款合同》,对借款金额、借款期限及利息进行了约定,双方均应按照该合同约定履行各自权利义务。杨某已经按照约定将210万元转账至刘某账户,刘某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并给付利息。双方约定利息按照月息2%计算,不违反相关规定。刘某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并给付利息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刘某与左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无关,刘某应当另案解决。

      典型意义: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老年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,切莫贪图小利,忽视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风险,导致遭受巨大财产损失。






     赵运熹律师:18786619611 

     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-C座19层24号 

    友情链接:  国家司法部   贵州省律师协会   贵阳市律师协会 

    版权所有: 贵州听威律师事务所 工信部备案:黔ICP备18009161号-3